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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娄底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娄底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7-03-22 字体:【】【】【

  娄政发〔2017〕9号

 

  

  娄底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娄底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万宝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局委办、各直属机构:

  现将《娄底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7-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娄底市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6日

  娄底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7-202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更好地满足全市人民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根据《国家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国发〔2016〕37号)、《湖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湘政发〔2016〕2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根本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健身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为本、改革创新,依法治体、确保基本,多元促进、注重实效”的工作原则,着力实施体育惠民工程,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为决胜全面小康、建设富饶美丽健康祥和新娄底做出积极贡献。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市群众体育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明显增加,人民身体素质显著提高;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成效明显,全民健身组织网络更加健全,全民健身活动内容更加丰富,全民健身和志愿者服务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日趋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格局更加明晰;全市体育消费总规模稳步增长,为促进我市体育产业发展,加快娄底经济转型发展,实现“加速转型、奋力赶超”的目标注入新动力。

  二、主要任务

  (一)增强人民健身意识,提升全民身体素质

  普及健身知识,大力宣传体育健身对形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重要作用,借助全民健身日(周、月)和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推崇健康的生活方式,努力营造全民健身的良好氛围,有效扩大体育健身人口。至2020年,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180万以上。城乡居民体质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城乡居民《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人数达到92%以上。在校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逐年提高,体质状况显著增强。

  (二)加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与管理,方便群众就近健身

  按照配置均衡、规模适当、方便实用、安全合理的原则,科学规划和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全力构建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和城市社区10分钟健身圈。到2020年,力争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各县市区建有规模适中的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各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建有便捷、实用的公共体育健身设施,新建社区的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

  将体育场地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把建设公共体育健身场地与设施作为刚性要求纳入新建、改建、扩建居民小区设计和建设范围。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严格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全民健身设施,确保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

  积极推进娄星区、冷水江市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鼓励支持对市本级和涟源市、双峰县、新化县体育中心的提档升级。大力推进足球场地建设,整合资源,充分利用城市公园、沿河风光带、广场、绿地、闲置厂房、校舍操场、社区空置场所,建设拓展足球运动场所。探索建立以奖代投的机制,推进对公共体育器材的配置。

  确保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逐步推动符合开放条件的各类公共体育设施,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有序向社会低收费或免费开放,实现体育资源共享。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要建立岗位责任制和工作目标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维护、更新,提高使用率,防止公共体育设施闲置浪费或被挤占、挪用。

  (三)深入开展全民健身,倾力打造群众体育品牌活动

  深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丰富活动供给。大力开展健身走(跑)、骑行、登山、徒步、游泳、球类、广场舞等群众喜闻乐见、简便易行的健身活动。积极培育击剑、赛车、马术、网球、射击、射箭、电子竞技、轮滑等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休闲体育运动项目。大力扶持和推广武术、太极拳、健身气功、龙舟等民间民俗传统体育运动项目。

  倾力打造群众体育品牌。市本级继续抓好篮球、足球、气排球、羽毛球、乒乓球、太极拳、门球、健身球(操)、体育舞蹈等一批娄底品牌体育活动。冷水江市、新化县继续深挖发挥武术传统项目优势,涟源市、双峰县充分利用当地的自然资源、人文景观打造自身特色体育运动品牌。鼓励滑冰(雪)场建设和大力发展冰雪健身体育休闲项目,在市区建设室内滑冰场,具备条件的地方建设室外滑雪场,推动冰雪运动发展。

  (四)完善全民健身体育社会组织,释放发展活力

  加强各级体育社团组织建设,发挥其在全民健身中的骨干作用。至2020年,力争县市区体育总会覆盖率达到100%,80%以上的城市街道、60%以上的乡镇建有体育社团组织,60%以上的行政村和农村社区建有体育健身站点,形成遍布城乡,具有活力的社会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加强市、县两级体育总会、老年人体育协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建设,推动各级各类单项体育协会、行业体育协会、健身俱乐部等体育社会组织建设。

  (五)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提升健身指导专业化水平

  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坚持多元化培训渠道。力争2020年我市社会体育指导员达5000人,全市直接服务群众的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达到2000人,一级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逐年增加。通过走宽路子,提升专业化水平,使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显著提高。

  (六)突出全民健身发展重点,促进均衡发展

  鼓励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等实行工间(工前)、课间健身操制度,倡导每天健身一小时,鼓励单位为职工健身创造条件。

  将青少年作为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的重点人群,把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纳入工作考核体系,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绩效评估和行政问责。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广泛深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

  继续发挥好老年人体育协会作用,广泛开展经常性的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不断创新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健身项目和方法,为老年人健身提供科学指导。

  健全残疾人体育组织,培养为残疾人服务的体育教师和社会体育指导员。特殊教育机构和普通学校要提供适合残疾学生特点的体育健身与体育康复项目。

  推进开展职工、农民、妇女、幼儿体育活动,加大对社区矫正人员等特殊人群的全民健身服务供给。

  加快发展足球运动,把建设足球城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创新足球管理模式,完善足球产业链,积极推动足球事业发展。到2020年,我市新建改建各类足球场360片以上,足球人口规模和竞技水平有明显提升。

  鼓励开展自行车无碳出行、户外骑行运动,规划建设伴行娄底大道的自行车专用道路和中心城区自行车专用道路相结合的自行车慢行系统。

  (七)加快全民健身服务业发展,提高体育消费水平。

  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对发展体育产业的推动作用,扩大与全民健身相关的体育用品制造业、体育竞赛表演业、体育健身休闲业等体育产业门类的规模。初步形成健身休闲、体育康复、场馆服务、体育培训、体育用品、体育旅游等优势产业集群,打造一批实力雄厚、竞争力强的体育健身服务企业品牌。逐步实施“体医融合”,开展运动康复医学、慢病运动干预,推广“运动处方”、健身咨询服务,增强群众投资健康的健身消费意愿。

  (八)扩大全民健身对外交流,引领全民健身开放发展。

  结合我市全民健身的特点,积极开展全民健身的国内外交流合作,搭建良好的交流平台。充分利用我市区域交通优势,挖掘田园山水潜能,在娄底市中心城区规划建设马拉松赛道,完善配套设施,举办马拉松比赛,吸引国内外运动爱好者。规划建设沿孙水河健身走廊、环水府庙水库生态健身园,开发系列健身项目,把生态旅游和体育健身有机结合。鼓励探索建设跨地区的全民健身城市联盟,促进城市间全民健身的横向带动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全民健身工作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要加强对全民健身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做好宏观管理、政策制定、资源整合分配、监督评估和协调联动等工作,统筹协调全民健身事业发展;要设立全民健身工作机构,明确人员,将全民健身工作与现有政策、目标、任务对接,制定工作规划、落实工作任务;要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和各行各业、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形成推动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强大工作合力。

  (二)加大全民健身资金投入

  全面落实“三纳入”制度,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工作报告,将全民健身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保持与国民经济增长相适应,逐年增加对全民健身工作和经费的投入。各级体育部门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安排不低于70%的体育彩票公益金用于全民健身事业。制定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实施细则,加大对基层健身组织和健身赛事活动等方面的购买比重;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体育场馆建设与营运,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积极争取中央、省级对我市全民健身事业的资金支持。

  (三)建立全民健身评价机制

  全民健身评价指标纳入全市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和文明校园创建的内容。根据国家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标准和省级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的相关规范及评价标准,市、县市区两级要建立全民健身评价机制,进一步明确全民健身发展的核心指标、评价指标和测评方法,建立专业评价团队,推进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

  根据《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全民健身条例》、《湖南省全民健身条例》等规定,广泛开展体质测定、达标活动。通过国民体质评价、体育工作评价,准确把握全民健身发展水平。继续做好体育场地普查、国民体质监测以及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数据分析,为提升我市全民健身发展水平提供科学依据。

  (四)提升全民健身科技服务水平

  以建设智慧娄底为契机,实施“互联网+全民健身”行动计划,加强全民健身场地等基础数据“电子档案”建设,逐步建立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全民健身管理资源库、服务资源库和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及时公开发布全民健身相关信息,使全民健身服务更加便捷、高效、精准。利用大数据技术加强对信息的分析与综合运用,提高全民健身方法和手段的科技含量,增设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站),建立全民健身基础数据统计体系,鼓励企业参与全民健身科技创新平台和科学健身指导平台建设,加强全民健身科学研究和科学健身指导。

  (五)加强新型全民健身人才队伍建设

  树立新型全民健身人才观,发挥人才在推动全民健身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加强培养适应全民健身发展需要的组织、管理、研究、健康指导、志愿服务、宣传推广等方面的人才队伍;加强竞技体育与全民健身人才队伍的互联互通,鼓励和支持退役运动员服务全民健身工作;组织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教师、体育院校学生,深入社区、机关、学校宣讲、普及全民健身科学知识,传授健身技能;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建立以社会体育指导员为主体、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和服务平台。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与协调

  按照《国家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和《湖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要求,市人民政府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本计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具体负责本地区的全民健身工作,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地区的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制定政策保障、人员配备、资金投入、监督奖励等方面措施,建立目标责任制。各系统、行业、单位也要依据本计划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和组织共同推动本地全民健身实施计划落实,形成政府领导,体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社会各方支持和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严格督导与绩效考评

  本计划组织实施情况列入全市“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考评督导内容,相关重点工作纳入政府年度民生实事加以推进和考核,各级体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进行检查指导,对本计划实施成效进行全面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

 

  

  抄送:市委各部门,娄底军分区司令部。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

  检察院。

  各民主党派市委。

  中央、省属驻娄各单位。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2日印发